8月5日,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南陈屯镇 大和庄村、 刘书庄村、 小吴庄村、 王庄子村土地共约15.3826公顷(230.739亩), 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 水工设施用地、公园绿地、 商业用地、 城镇村道路用地 建设等。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3批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3宗土地,其中1号地位于大和庄村集体土地西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北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东侧、国有土地南侧,面积约2.2490公顷;2号地位于国有土地西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北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东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南侧,面积约3.1795公顷;3号地位于大和庄村集体土地西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北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东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南侧,面积约0.4599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月19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大和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2宗土地,其中1号地位于国有土地南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东侧、迎宾南大道西侧、解放西路北侧,面积约7.5867公顷;2号地位于大和庄村集体土地西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北侧、大和庄村集体土地东侧、国有土地南侧,面积约1.1435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水工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公园绿地、商业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月19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刘书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国有土地南侧、国有土地东侧、国有土地西侧、刘书庄村集体土地北侧,面积约0.070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住宅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月19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小吴庄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吴庄村集体土地南侧、小吴庄村集体土地东侧、小流津河西侧、吕庄子村集体土地北侧,面积约0.508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公园绿地、水工设施用地、城镇住宅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月19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南陈屯镇王庄子村及有关农户: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现将沧州市2025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小流津河南侧、王庄子村集体土地东侧、王庄子村集体土地西侧、国有土地北侧,面积约0.1852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二、征收目的
因公共利益需要,依照规划进行城镇村道路用地建设。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5年8月19日开始,由南陈屯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8月5日至2025年8月18日。本公告可在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网址为www.czyh.gov.cn。
特此公告。
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
2025年8月5日
来源:沧州市运河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