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网安局披露了两起网络造谣典型案例。其一,某网友在小区草坪装死称被杀;其二,警察出警却被配文“枪战一死一伤”。荒诞不经的谣言,均引起严重恐慌情绪,造谣者也受到了行政处罚。
“开局一张图,内容全靠编”。移动互联时代,谣言肆虐已成为突出的网络乱象之一。从社会民生、公共生活,到热点事件、个体私德,哪里有关注,哪里就有谣言惑众的影子。有的披着权威外衣,以官方解读为幌子歪曲国家政策;有的穿着“冷知识”的“马甲”,以科普的名义传播伪科学;有的佯装成网友分享,通过摆拍演戏哗众取宠。在别有用心者的加工、截取、剪裁下,一件件子虚乌有之事被编得有鼻子有眼,引发不明就里的“吃瓜群众”围观转发。随着传播范围扩大、传播链条拉长,负面影响也不断“破圈”外溢。轻则混淆视听,重则扰乱公共秩序。
对网上造谣,相关部门一直在出拳治理,但依然屡禁难绝。究其原因,造谣成本低、收益大是重要一条。目前来看,尽管《民法典》《刑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均对此作出规范,但在具体实践中,由于谣言边界界定、危害程度评估等存在模糊地带,责任追究面临很大掣肘。就个体来说,网络谣言侵犯个人名誉权固然可维权,可举证难、耗时长等问题让不少受害者望而却步,一些作恶者也因此逍遥法外。于公共秩序而言,一些谣言对公共利益的影响往往较难评估,容易导致量罚标准较低,导致惩戒效果大打折扣。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流量逻辑下,一张截图、一个视频,分分钟都可能引爆眼球,带来真金白银的收益。成本收益的不对称,加剧了造谣者铤而走险、肆无忌惮。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打击网络谣言,必须依靠法治。在具体规范上,应抓紧补齐法规短板,明确不同类型和程度的网络谣言所对应的法律责任,确保法规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际执行上,应加强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衔接,构建系统应对机制,让造谣者付出应有代价。同时,平台作为信息出口方和流量控制者,也必须纳入治理环节。现有法律法规对网络平台责任和义务有明确规定,关键在落细。如何运用智能化手段,精准识别网络谣言、实现有效防治;如何与公安、网信等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形成协同共治,都是接下来的发力方向。
网络时代,每个人都是信息传播的节点。很多时候,离谱的谣言满屏飞舞,正是造谣者抓住了大家的猎奇心理。在这方面,其实每个人都需要反躬自省、擦亮双眼。遇到来源不明的信息、蛊惑人心的视频,少一些随意转发,多一些主动求证,都为清理谣言出一份力,网络环境这个公共环境才能更干净。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