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现场联合办公
近日,南昌市新建区红谷十二庭小区36栋业主喻先生拨打江南微帮办热线反映,小区物业在1楼架空层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夜晚噪音扰民且存在安全隐患,希望能迁移或加装安全保障设施。
6月16日,记者来到该小区36栋,只见1楼架空层确实安装了数十个充电桩,现场停了很多电动自行车,暂时没有车在充电。记者随即来到位于小区东门附近的乌沙河社区,网格员肖女士表示,社区上周已接到居民反映,目前正在协调此事。记者又向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反映此事,该大队办公室值班人员回复说,此现象是否违规,关键在于现场是否属于具备防火分隔等功能的独立专门充电区域,具体需现场勘查认定。
17日,乌沙河社区联合物业、消防、城管等部门共同到现场办公。新建区消防救援大队人员表示,依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应急管理部令第5号)第三十七条,明确充电场所应当独立设置,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经现场勘查,该架空层充电桩设置违规。
对此,小区物业公司承诺立即切断该处充电桩电源,停止使用,后续将予以拆除。(程泽林、全媒体记者章娜摄影报道)
来源:江南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