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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牵挂劳资纠纷引发的刑事立案监督案,时隔一年再回访

荆楚网(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黄燕妮 胡少俊)近日,接到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的回访电话,汤某既意外又感动,他没想到时隔一年,检察官仍惦记着他。

事情要从一场劳资纠纷引发的刑事立案监督案说起。时间回溯至2024年5月25日,汤某的汽车贴膜公司正忙碌着,却被一声怒喝打破平静。该公司前店员邓某的朋友江某冲进二楼汤某办公室,索要邓某工资。争执间,江某突然拿出随身携带的注射器扎向汤某,随后又对其拳打脚踢。店员赶来阻拦,在拉扯过程中也出现擦挫伤。

事后,公安机关对江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罚款 1200 元的行政处罚。汤某等人认为江某行为恶劣,应当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双方赔偿分歧巨大,汤某等人表示坚决不谅解,“这哪能只是行政处罚了事!”

2024年7月5日,汤某等人找到黄石市下陆区检察院12309 检察服务中心,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下陆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由分管副检察长亲自包案,一场严谨而温暖的“解法”就此展开。

为查明事情真相,办案检察官开启“审查+调查”模式,逐页翻阅卷宗,反复观看监控,不放过蛛丝马迹;深入案发地,询问当事人,核实情况;主动约访汤某,倾听诉说,安抚情绪。在此基础上,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

经深入审查,检察官认定此案因索要薪金引发,事出有因,属过度维权,江某行为不符寻衅滋事罪构成要件,且被害人伤情未达轻伤以上,也不符故意伤害罪构成要件,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无误。

如何让汤某等人理解并接受这个结果,解开他们心中的“法结”?检察官决定采取“检察+调解”模式。首次调解现场,双方剑拔弩张,汤某等人愤怒诉说遭遇和损失,江某则坚持赔偿意见,调解陷入僵局。检察官耐心引导汤某等人提供损失证据,让其明白合理赔偿需有事实依据;同时,多次与江某沟通,从法律和情理角度说理,使其认识到自身错误及给对方带来的伤害。

为提升调解质效,检察官整合人民调解驻“公安调解室”资源,扩大调解队伍,精准施策。在检察官与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从争吵、僵持走向理性,最终达成和解,江某同意赔偿3万元。

双方仅达成赔偿和解还不够,要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还需要让汤某等人从心底认可处理意见。下陆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社区工作人员等参与公开听证。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说明江某行为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以及故意伤害罪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们经询问、评议,结合事实证据回应汤某等人的疑惑。汤某等人心中的疑虑渐渐消散,“我终于明白检察机关司法办案是基于事实和证据的,是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

听证会结束后,汤某主动走到检察官面前,感激地说:“谢谢你们这么用心地处理我们的事情,我们认可这个结果。”

检察院 下陆 【纠错】编辑:张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