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端大风天气
居然还有人“顶风”动火电焊
真是“拿安全当儿戏”
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接到线索后
第一时间联合公安、应急等部门
派出执法人员前往现场核查
外省刚来京务工的电焊操作员于某
和指使人高某某
心存侥幸、违规动火施工
目前,两人均已被公安机关采取拘留措施
案件经过:
受冷涡加强东移南下影响,11日下午至13日我市出现一次极端大风、强降温天气过程。市气象台于10日上午已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期间严禁一切室外用火行为,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五级(含五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然而,4月12日10时许,朝阳区弘燕南一路一处室外施工现场,于某大风天气室外违规施工动火作业,且未采取可靠的挡风措施。执法人员接到线索后立即到现场进行核查,及时制止了违规动火作业行为,并将电焊操作员于某和指使人高某某带回公安派出所进一步询问调查。
据电焊操作员于某供述:“我是负责空调安装焊接的工人,高某某是我工头,高某某检查时发现室外有一处空调管道还没有焊接完成,就安排我拿着电焊机去焊接一下,我也看到报道说今天有极端大风,但工头让我去我就去了,现在也知道错了,不应该听他的。” “前两天,项目的负责人还专门给我们开会说过,今天禁止在室外明火施工,因为还有一段管道没有焊接好,我想着赶紧焊接完就完事了,就指使于某去焊接,也是疏忽大意了,我现在也觉得后怕,保证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了!”。指使人高某某也忏悔地说道。
处罚结果:
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大风天气违规动火作业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市气象台已经发布大风橙色预警信号,大风天气违规施工动火作业,明火很容易失控,一旦发生火灾蔓延,后果将不堪设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相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指使人高某某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给予电焊操作人于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期间:
1.停止户外有组织的体育或集会活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培训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2.公众避免露天活动,严禁一切室外用火行为。
3.非必要不出行,车辆和人员不在高大建筑物、广告牌、临时搭建物或大树的下方停留。
4. 停止一切室外施工作业和游乐活动。
大风黄色预警信号期间:
1.停止户外有组织的体育或集会活动,中小学、幼儿园、相关培训机构停止户外活动。
2.老、弱、病、幼减少户外活动。
3.停止室外动火、露天烧烤等易引发火灾的行为。
4.注意出行安全,车辆和人员避免在高大建筑物、广告牌、临时搭建物或大树的下方停留。
5.停止高空、水上户外作业和游乐活动。
无证焊接、切割未办理动火作业审批焊接时未清除周围可燃物等都是被明令禁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第六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
第六十四条 指示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各施工企业及现场动火作业人员
应当制定并落实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实施严格的火灾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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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登录京通“企安安”进行线上备案,报告动火作业位置以及动火人、看火人等信息。
2
加强动火期间安全防范措施,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必须进行防火分隔,动火作业现场要专人看护、清理可燃物、配备消防器材。
3
落实动火作业视频监控,通过配备固定摄像头或使用手机等方式,对动火作业实施全程视频记录。
单位(场所)施工动火作业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违法违规施工动火作业“五停工”“两拘留”↓↓
出 品:北京消防全媒体中心
编 辑:王芳舒、 刘鸿涛
审 核:詹 璐
来 源:朝阳区消防救援支队
来源:北京号
作者: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